孕妇饮食禁忌
[添加时间]:2011-04-10 [来源]:网摘
18、孕妇不宜吃桂圆
桂圆中含有葡萄糖、维生素、蔗糖等物质,营养丰富,有补心安神、养血益脾之效。但性温大热,一切阴虚内热体质及患热性病者均不宜食用。妇女怀孕后,阴血偏虚,阴虚则滋生内热,因此孕妇往往有大便干燥、口干而胎热、肝经郁热的症侯。
我国医学一贯主张胎前宜清热凉血,桂圆性甘温,如孕妇食用桂圆,不仅不能保胎,反而易出现漏红、腹痛等先兆流产症状。因此,孕妇是不宜吃桂圆的。
19、孕妇不要多吃冷饮
孕妇在怀孕期,胃肠对冷的刺激非常敏感。多吃冷饮能使胃肠血管突然收缩,胃液分泌减少,消化功能降低,从而引起食欲不振、消化不良、腹泻,甚至引起胃部痉挛,出现剧烈腹痛现象。
孕妇的鼻、咽、气管等呼吸道粘膜往往充血并伴有水肿,如果大量贪食冷饮,充血的血管突然收缩,血液减少,可致局部抵抗力降低,使潜伏在咽喉、气管、鼻腔、口腔里的细菌与病毒乘机而人,引起嗓子痛哑、咳嗽、头痛等。严重时能引起上呼吸道感染或诱发扁桃体炎。
有人发现,胎儿对冷的刺激也极敏感,当孕妇喝冷饮时,胎儿会在子宫内躁动不安,胎动变得频繁。因此,孕妇吃冷饮一定要有所节制。
20、孕妇忌食用过敏食物
众所周知,吸烟、喝酒、滥用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很大。而孕妇食用过敏食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。事实上,孕妇食用过敏食物不仅能流产、早产、导致胎儿畸形,还可致婴儿多种疾病。
据美国学者研究发现,约有50%的食物对人体有致敏作用,只不过有隐性和显性之分。有过敏体质的孕妇可能对某些食物过敏,这些过敏食物经消化吸收后,可从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中,妨碍胎儿的生长发育,或直接损害某些器官,如肺、支气管等,从而导致胎儿畸形或罹患疾病。因此,可从下面五个方面进行预防:
(l) 以往吃某些食物发生过过敏现象,在怀孕期间应禁止食用。
(2) 不要吃过去从未吃过的食物,或霉变食物。
(3) 在食用某些食物后如发生全身发痒、出荨麻疹或心慌、气喘,或腹痛、腹泻等现象,应考虑到食物过敏,立即停止食用这些食物。
(4) 不吃易过敏的食物,如海产鱼、虾、蟹、贝壳类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(5) 食用异性蛋白类食物,如动物肉、肝、肾,蛋类,奶类,鱼类应烧熟煮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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