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膳禁忌
[添加时间]:2011-01-29 [来源]:网摘
3、药物配伍禁忌
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。目前可应用的5 000多种常用中药中,有五百余种可作为药膳原料,最常入膳的中药大约有70多种(参见《学无止境(20)——能够入膳的中药》),如冬虫夏草、人参、当归、天麻、杜仲、枸杞子等。这些药物在与食物配伍、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,使它们之间的作用互相补充、协调,否则就会出现差错或影响效果。所以,中国传统医学对药膳应用有严格的禁忌。
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,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,一般参考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。
“十八反”的具体内容是: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苦参、细辛、芍药。
“十九畏”的具体内容是:硫磺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赤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
以上配伍禁忌,可作为用药参考,但非绝对如此。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,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、止疼痛,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。
4、病人忌口
忌口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内容。
主要包括两类:
一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。如:肝病忌辛辣;心病忌咸;水肿忌盐;骨病忌酸甘;胆病忌油腻;寒病忌瓜果;疮疖忌鱼虾;头晕、失眠忌胡椒、辣椒、茶等。
另一类是指某类病忌某种食物。如凡症见阴虚内热、痰火内盛、津液耗伤的病人,忌食姜、椒、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;凡外感未除、喉疾、目疾、疮疡、痧痘之后,当忌食芥、蒜、蟹、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;凡属湿热内盛之人,当忌食饴糖、猪肉、酪酥、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饮食;凡中寒脾虚、大病、产后之人,西瓜、李子、田螺、蟹、蚌等积冷损之饮食当忌之;凡各种失血、痔疮、孕妇等人忌食慈菇、胡椒等动血之饮食,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经、剧毒、催吐及辛热、滑利之品。忌口之说有些已被证明是有道理的,有些则不合实际,在药膳应用中可资参考。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lifeskill.cn/Html_ys_ysbk/2011/2011012912582.shtml
文章整理:生活妙招网 欢迎分享!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!

关注生活妙招网微信公众号
方法1:搜索微信号"lifeskillcn"
方法2:搜索"生活妙招网"
方法3:用微信扫描二维码
方法1:搜索微信号"lifeskillcn"
方法2:搜索"生活妙招网"
方法3:用微信扫描二维码







